国家发改委1月8日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表示,为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要求,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规划引导,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培育文化旅游、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推动城乡产业协调发展。
二是启动实施“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围绕模式探索、主体培育和政策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模式。
三是继续发挥专项建设基金带动作用。要在去年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办法,加大对产业园区、新型业态等的支持力度,并把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作为项目支持的前提条件,强化利益联结,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四是研究设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创新中央预算内投资方式,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杠杆作用,研究设立专门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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