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2016年1月12日,第二批境外央行类机构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成备案,正式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这有利于稳步推动中国外汇市场对外开放。截至目前,共有14家境外央行类机构完成备案,正式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
这些境外央行类机构包括:印度储备银行、韩国银行、新加坡金管局、印度尼西亚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以上境外央行类机构各自选择了直接成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会员、由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代理和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中的一种或多种交易方式,并选择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中的一个或多个品种进行人民币外汇交易。
据悉,在2015年11月底,首批境外央行类机构已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已经完成备案。首批境外央行类机构主要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匈牙利国家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世界银行信托基金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并且涵盖了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和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三种机构类别。
市场分析人士则表示,此举将有助于提高人民币的国际认同,并将在境内释放美元流动性,预期给中国汇市带来的风险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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