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5年底,浙江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工作,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全省29400多个村社的3500多万农民当上了股东。
过去,村集体资产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但对个人来说看不到、摸不着,如果户口迁移,就意味着权益丧失。浙江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股改,村集体资产所有权量化到个人,建立了“确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体系。
“确权到人(户)”让农民增加了一个收入来源,“权跟人(户)走”让有条件的农民放心进城。
股改还推动了农村治理体系向政社分离转变。以往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在财务上都是“一本账”。股改后,合作社办经营,村委管理村务,村里收支管理更规范,农民利益更有保障。
浙江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全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基础上,正积极探索股权继承、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等权能试点。目前,全省已在80个市、县(市、区)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德清县洛舍镇砂村村一宗面积20亩的土地使用权2015年9月成功入市交易,成为浙江省首宗以拍卖方式出让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该村党总支书记胡金璋说,拍卖所得的782万元全部量化到村集体经济中,每股股价直接增加2500元,“新政策给砂村带来的最好机遇,释放出改革红利,让每一位农民都直接受惠、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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