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出台《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到2020年,要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使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通知对金融服务覆盖率、金融服务可得性和金融服务满意度都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并从机构体系、产品和服务手段、普惠金融法律法规提出了具体的发展规划。
重点服务小微企业、 农民、低收入等群体
国务院指出,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
国务院在《通知》中明确,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的目标之一是要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乡镇一级基本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推动行政村一级实现更多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此外,要改善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的金融支持。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覆盖率。力争使农业保险参保农户覆盖率提升至95%以上。提高小微企业、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媒体表示,《规划》提出到2020年,使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这个目标对金融服务的覆盖率、机具布放的数量、单个人均或者区域金融服务的次数都有一定的要求,而其中的重点是在中低收入人群和中西部地区等金融服务比较弱的地方。
研究设立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通知中指出,要继续发挥各类银行的作用,通过贷款倾斜、专营机构设立等措施服务小微和三农。此外,还要规范发展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包括拓宽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融资渠道,加快接入征信系统,研究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展,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支持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发展等。
通知还提到,要大力发展一批以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或基金,推进建立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省级再担保机构,研究论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鼓励网络支付机构 服务电商发展
对于市场焦点中的互联网金融,《通知》表示促进互联网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加快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和从业行为规范,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降低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
《通知》也肯定了互联网支付的发展,表示积极鼓励网络支付机构服务电子商务发展,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支付服务,提升支付效率。发挥网络借贷平台融资便捷、对象广泛的特点,引导其缓解小微企业、农户和各类低收入人群的融资难问题。
对于股权众筹,则表示要发挥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持作用。发挥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门槛低、变现快的特点,满足各消费群体多层次的投资理财需求。
《通知》还表示,要积极引导各类普惠金融服务主体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延伸服务半径,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如推广创新针对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农户、特殊群体以及精准扶贫对象的小额贷款,开展动产质押贷款业务,建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的自助式动产、权利抵质押登记平台。研究创新对社会办医的金融支持方式、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金融产品。
支持保险开发 低收入人群小额保险
通知还特别提到,要发挥保险公司保障优势,保持县域内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相对稳定,引导保险机构持续加大对农村保险服务网点的资金、人力和技术投入。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基层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完善农业保险协办机制。
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基金,用于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的保费补贴和贷款本金损失补偿。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购买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给予贷款优惠政策鼓励保险公司投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专项债券。
此外,还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发展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森林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保险等业务。支持保险公司开发适合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小额人身保险及相关产品。力争使农业保险参保农户覆盖率提升至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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