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出台“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同时推动相关部门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和扶持政策,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建立相关信贷管理制度并制定实施细则。
去年8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农村金融制度的重要创新,有利于盘活农村存量资产,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对农村经济、农村金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潘功胜强调,各试点地区要成立试点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试点条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支持政策。要加强部门合作,积极推进确权颁证、抵押物价值评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抵押物处置、风险补偿和缓释机制等配套工作,完善试点基础条件。各金融机构要制定专门的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作为重要工作进行专项布置,在绩效评价、资源配置、信贷授权方面做好配套制度安排。
据介绍,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重点选择农村改革试验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重点选择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等。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232个县级行政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59个县级行政区,其中有13个地区重叠,两项试点共计278个县级行政区,大约占全国县域行政区域的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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