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互联网金融 - 热点关注 - 正文

互联网金融整治风暴 先P2P行业再股权众筹?

来源:网贷之家 2016-02-03 10:59:1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接近央行人士向新浪财经证实,央行早已牵头启动了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公安部、工商等部门进行具体操作落实。上述人士表示目前是主要整治P2P企业。据该 人士预计,之后或将开始互联网金融中股权众筹类企业的专项整治,因为目前来看,股权众筹类的企业平台风险或将在近一两年爆发。

同时,腾讯财经2月2日消息称,由央行金融市场司牵头的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已于上周启动。知情人士称,整治范围涵盖整个互联网金融。

而此前,央行于1月7日凌晨发布的“依法注销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通知中就曾透露,央行将继续坚持以防范支付服务市场出现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为底线,结合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加大清理整顿力度。

中央多部委密集发声配合整治行动

近期,中央多部委密集发声,称积极配合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1月22日至23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表示,各级政法部门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推动对民间融资借贷活动的规范和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1月23日至24日,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表示,针对当前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多发态势,公安机关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厉防范、严厉打击证券期货领域、地下钱庄、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坚决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

2015年12月28日,央行在官网上发布题为《统筹把握鼓励创新、方便群众和金融安全促进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健康发展》的新闻稿,强调:针对互 联网金融领域的其他问题,人民银行将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牵头会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加快转变监管理念,抓紧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强化风险监 测,加强警示教育,并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新型金融业态监管全覆盖,有效防范和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业内:要惩戒也要事前防范

一家大型P2P企业负责人对新浪财经表示,对于多部委的专项整治行动,从企业角度来讲,需按照十部委指导意见,和银监会细则(征求意见稿)对自身业务进行规范,尤其是不要踩红线。

新浪财经专栏作家董希淼认为,“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将加大打击力度。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数据显示,仅2015年上半年,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同比上升210%;集资诈骗案同比上升74%。非法集资案件达4011件10243人,超过2014年全年总数,同比上升153%和259%。这次中央领 导又专门强调政法系统配合和参与,预计将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上采取更多措施。尤其是公安经侦部门,任务将更加繁重,担子将更加沉重。

董希淼称,“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要惩戒与预防结合。央行强调,要“强化风险监测,加强警示教育”。具体到P2P网贷,开展评级将有利于网贷风险的事前防 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银监会等部门和地方政府根据不同职责,对网贷机构实施协同监管,但这主要强调于加 强事中事后监管。而网贷评级从资本实力、盈利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平台活跃度、品牌影响力、平台体验、平台透明度等方面考察和评价网贷平台,有助于加强事 前防范,减少问题平台。

相关阅读: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金协会)成立挂牌前夕,地方调研工作亦在同步推进。 近期,以互金协会有关领导亲自带队的调研队伍正在对互联网金融发达地区进行现场调研,广泛听取行业意见。消息人士透露,此次的调研阵容历年罕见,表明了监 管层对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高度重视。除了协会领导以外,参加调研的还有央行多位司局级领导,分别包括研究所、科技司、调统司、支付司、反洗钱局等部门人 员。此次调研主要也是听取大家的意见,聚焦三大问题,分别包括对行业盈利模式、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未来协会作用等方面提出各自的看法和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