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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市向境外机构敞开大门 投资额度限制取消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媛 2016-02-25 0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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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市向境外机构敞开大门

入场群体大扩容 投资额度限制取消

我国银行间债市将对所有类型的境外机构敞开大门,并取消额度限制。业内人士称,此举有利于债市的发展,加大直接融资对实体经济转型支持的力度,并与“熊猫债”发展相结合,共同助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以及汇率形成机制的完善

我国银行间债市对外开放步伐加速迈进。昨日央行发布2016年3号公告,为进一步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便利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将引入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取消额度限制,简化管理流程。

业内人士称,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后,全球机构投资者对银行间债市兴趣增大,此举有利于满足境外机构的投资需求,而投资者进一步多元化,也有利于债市的发展,加大直接融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与“熊猫债”的发展相结合,共同助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以及汇率形成机制的完善。

境外投资者群体大幅扩大

央行称,为维护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鼓励境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此类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没有额度限制。

这与此前央行一直推进大力推进银行间债市对外开放的意图一脉相承。2015年7月,央行曾允许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等机构在向央行完成备案后,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现券等其他经央行许可的交易。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投资规模。

而昨日央行又将可参与银行间债市的境外机构进一步扩容。包括在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依法合规面向客户发行的投资产品,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央行认可的其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民生证券研究院称,这意味着,银行间债市基本放开了对所有类型的境外机构准入。根据公告,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完成备案、开户等手续后,即可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央行将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实施宏观审慎管理。

央行特别指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参照本公告执行。对此,中债资信政策研究部分析师张天硕对上证报记者说,这意味着上述两类机构在外管局总体额度范围内对投资银行间市场部分的额度不再限制。

人民币债券需求渐增

近年来,央行积极稳妥推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尤其在去年人民币获准加入SDR货币篮子后,全球机构投资者对包括债券在内的人民币资产的投资需求日益增加,此时债市进一步对外开放被业内人士视为正当其时。

招行资管部认为,此举呼应了人民币加入SDR与国际化进程,便利海外资金投资人民币资产,便利人民币离岸在岸市场跨境循环,提升人民币债券市场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共有50家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主权财富基金等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提高了其投资银行间市场的效率。

不仅如此,业内人士称,随着银行间债市扩容,投资者进一步多元化,有利于加大直接融资对实体经济转型支持的力度,并与“熊猫债”发展相结合,共同助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以及汇率形成机制的完善。

张天硕告诉上证报记者,在我国债券市场近年来迅速扩容增长的背景下,债券配置需求端的扩容,有助于与发行端的供给增量相匹配,进一步加大直接融资对实体经济转型支持的力度。加之2015年我国“熊猫债”市场的再度起航,投资端的放开有助于与发行主体的“引进来”相配合,共同助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以及汇率形成机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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