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统计局:1月70大中城市38个房价上涨 深圳继续领涨

来源:统计局网站 2016-02-26 13:43:3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一、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变动情况(详见附表2)

(一)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24个,上涨的城市有38个,持平的城市有8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4.1%,最低为下降0.8%。

(二)与上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5个,上涨的城市有25个。1月份,同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52.7%,最低为下降4.9%。

二、二手住宅价格变动情况

(一)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25个,上涨的城市有37个,持平的城市有8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5.7%,最低为下降0.5%。

(二)与上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29个,上涨的城市有40个,持平的城市有1个。1月份,同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49.7%,最低为下降8.1%。

附注

1、现行《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自2011年1月起开始实施。

2、调查范围。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范围为70个大中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3、调查方法。70个大中城市的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4、新建住宅含保障性住房;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

5、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详见中国统计信息网《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

6、表格中若含“——”,表示本月无成交记录。

7、按照统计制度安排,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2016年1月开始使用2015年作为新一轮的对比基期。新基期对各分类权数进行了适当调整,以更好地反映住宅销售结构的变化情况。经测算,本轮基期轮换对各城市房价环比指数基本无影响,对同比指数影响也较小。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