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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提出十项发展建议 争夺互金枢纽地位

来源:网贷之家 2016-02-29 13: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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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2月26日,香港金融科技督导小组发表报告表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同时拥有完善资讯及通讯科技行业,实为发展金融科技的理想之选。参考内地及海外经验,以及香港的最新发展,建议从推广、支援措施、规管、人才及资金等方面发展,推动香港成为亚太区域内金融科技枢纽。该小组主席、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香港需加强支援企业,成为金融科技的枢纽。金融科技即为互联网金融外延概念,包括P2P网络借贷与众筹等行业。

2015年3月30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成立金融科技督导小组,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任主席。该小组将为特区政府提供金融科技发展的专业建议。

据了解,督导小组的十名成员均成员来自业界、科研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及监察机构。对此,陈家强表示,金融从业员的专业分析有助于政府探讨及制定持续发展的措施,从而提升香港金融业的运营效率,开拓新的发展模式。

该小组在过去10个月内收集了不同意见,认为香港金融科技生态环境日趋活跃,例如,过去十年,网上银行平均实际交易而增长19倍,网上银行个人和企业账户分别增长2倍和4倍。

对于网上众筹与P2P网上贷款等新兴集资方式企业在香港经营,陈家强认为,金融机构可以以通过现有渠道,进行网上集资,按目前的香港法律框架,较适合的经营模式是将专业投资者作为客户,如果要发展成为面向一般大众的,就需要做出较大规模的监管条例修订。在香港,除了专业投资人或者高净值人士,其他人不能够对任何公司做股权或者债券融资,但美国、马来西亚、泰国、韩国均已放宽所有公民投资初创公司,只是有投资上限要求。针对此问题,陈家强表示,监管制度必须很严谨,如果允许全民投资,香港证监部门的有关条例都要转变,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而且如果公司作假,管理层潜逃,可能会对投资者造成损失。他表示,从内地公司“e租宝”案件可见,开放向全民的投资风险很高。

香港需加强对金融科技企业支持

陈家强表示,他不认同本港金融科技发展落后,参考其他地区,同样面对着金融科技发展与监管出现差距的问题,大家的发展步伐其实相近。不过他承认本港的资讯科技及通讯科技落后,现时是发展的好时机。

他认为,金融科技的发展不一定要大幅修改法例,重点是要改善现行制度,才令到发展加快。以网上众筹为例,要考虑到投资者的保障,以及高风险的问题,不可以因为集资的平台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标准,这样会违背监管精神,监管上有空间可以调整。他建议,该采取一个较易做的方式,众筹针对专业投资者,因为他们资本较大,可承受较高风险。

P2P监管小改即可 满足监管要求

另外,P2P借贷金融的科技发展,他认为,香港可作小量修订,以现有的监管方式去处理,强调政府对科技持中立,但亦要满足监管要求。

他又说,本港很多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区块链技术,他也看好有关技术的发展潜力,认为既可应用到大数据场面处理风险及借贷,还可节省金融机构处理交易时的成本,处理很多验证程序,使交易更快完成,有利于衍生产品发展,相信有关技术,会为金融业带来颠覆式影响,惟市民会十分关注其安全性。

建议成立金融科技专管处

目前政府的金融科技监管平台,分开金管局、证监会及保监处三方面,外国则多数由一个监管机构统一处理,陈家强回应,三个监管机构有各自专属的范畴,不用担心监管复杂,因为三者有沟通及联系应付市场发展。

督导小组又提出,政府应表明香港可协助金融科技公司,开拓区域和国际市场,同时设立一站式服务办公室,支援初创企业,并利用办公室成为金融科技枢纽的品牌。

督导小组建议,成立专责联络处以协助金融科技业了解本港的监管环境,改善发放关于各类资金来源的资讯,令企业能够善用公营机构或私人投资者所提供的资金。同时鼓励年轻人才考虑投身金融科技业,以及针对香港以外地区的人才,加强宣传入境政策的资讯。

金融科技督导小组提出10项建议

1.制定发展香港金融科技的一套理念

2.筹办金融科技年度盛事与不同比赛

3.设立服务办公室,支持初创企业

4.设立金融科技为主题的计划

5.吸引金融机构把加速器计划及实验室迁往香港

6.提升香港作为尖端金融科技标杆的枢纽

7.设立专责联络处,协助金融机构了解香港的监管环境

8.鼓励青年投身金融科技业

9.加强对香港以外地方人才的入境政策宣传

10.改善发放关于各类扶持资金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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