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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协会信息共享业务试报送 10家企业参与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晓晴 2016-03-03 10: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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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筹建工作组组织开发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简称平台)已初步搭建完成,并已组织部分参与试报送单位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知情人士透露,十家参与单位分别包括蚂蚁金服、京东金融、陆金所、宜信、开鑫贷、网信集团、东方金科、德众金融、捷信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

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各项筹备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近期,协会筹建工作组组织开发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简称平台)已初步搭建完成,并已组织部分参与试报送单位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这是协会成立前组织相关参与企业的第二次培训和试报送,”前述知情人士称,“协会需要相关企业一起配合,共同对已经开发的平台一期和二期系统进行测试,并完善。最后再推广到全部会员当中运用。”

据该人士透露,在参加此次培训前,有参与单位已经人工报送了一些数据给协会,数据分别包括平台基本情况、名称、上线时间、股东情况、财务数据、经营数据包括成交额、余额等等。

3月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协会成立时间定在“两会”过后的三月下旬。届时,协会将在上海举行成立仪式。

10家参与企业起底 仍是拼爹时代?

值得一提的是,有份参与平台系统试报送的企业都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领军代表,名单确定也是经过了层层考虑。

“这当中既考虑到了各业态领域当中的领军标志,也对各个省的分布进行了综合考虑。”该知情人士表示。“十家参与单位分别包括蚂蚁金服、京东金融、陆金所、宜信、开鑫贷、网信集团、东方金科、德众金融、捷信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

其中,蚂蚁金服、京东金融、陆金所、宜信等四家单位都是综合性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前三家都已进行了上市前融资,并在筹划上市工作。而宜信旗下宜人贷已率先于2015年12月18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纽交所中国互联网金融第一股。

在余下6家参与单位中,开鑫贷为国家开发银行旗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开鑫贷于2015年获得国开行领衔2亿元增资。

据开鑫贷此前发布的2015年业绩年报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平台全年成交90.65亿元,为用户创造收益3.76亿元;平均到期收益9.06%,远超过银行理财和货币基金收益。全年成交金额环比增长128.28%,注册用户环比增长110.33%,继续保持了高速发展的趋势。

网信集团则由先锋集团与多家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创办。截至目前,集团已实现部分业务在海外上市,旗下拥有香港上市公司中国信贷,还有数家子公司正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东方金科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旗下唯一一家科技公司和互联网公司。

而德众金融则是安徽上市 国资系旗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早在去年9月16日,德众金融就宣布正式上线“信息披露”专区,内容涉及公司信息、产品信息、合作机构信息、财务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此举开创了安徽P2P平台完整信息披露的先河,也是目前业内少有的信息披露比较完整、清晰的平台之一。2015年11月9日,平台亦顺利完成了徽商银行资金存管系统的开发及迁移工作。

此外,捷信消费金融也成为了参与单位中唯一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此前,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并于2010年底正式开业,该公司是中国首批四家消费金融试点公司中唯一一家外商独资企业;马上消费金融亦为重庆消费金融试点企业,其定位于一家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由阳光保险、北京秭润、重庆银行、重庆百货、浙江小商品城、物美控股共同发起设立。该公司2014年12月31日获得批筹,2015年6月获得银监会批复开业。

信息共享业务培训:数据采集和业务报送正在测试

据前述知情人士表示,“近期培训主要是针对平台信息共享业务的数据采集标准和平台信息共享业务试报送模板的填报进行专题培训,这两项培训均设定了一些参数和指标,具体对外保密。”

该人士称,数据采集主要是为了配合由人民银行调统司和协会共同实施中国金融及互联网大数据的收集和统一开发运用。

其大背景在于,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机构相比,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创新方面走在了前面,但是,在风险防范方面的意识和经验还有待于不断加强。协会希望各从业机构风险管理意识贯穿在内部管理人员管理和产业设计当中,从源头和生命周期中,防范风险。

据该人士透露,将来协会还将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中的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诚信系统、支付系统等,达到信息共享,充分为会员靠数据服务。

“平台的目标是成为一个服务于监管、服务于广大从业机构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基础数据库。”该人士称。

该人士进一步表示,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重要的基础设施,协会将与有关管理机构和各业内机构一起联合开展工作,共同研究制度互联网金融行业标准和统一制度,规范和搭建高起点的互联网金融统一分析监测体系。

“通过推动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基础数据库,在规范信息使用原则的基础上,为从业机构提供其所需要的信息服务,以利于消除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规模效应,为参与机构的业务决策和业务推广提供参考,更有利于树立整个行业的良好形象。”该人士如是说。“协会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基础设施的建成对整个行业健康发展有深远意义。”

此前,在今年1月29日协会组织的培训会上,央行调统司司长盛松成表示,互联网金融在社会融资规模增长迅速,已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到央行统计范畴。并称,“我们会与协会一起共同从统计、监测、分析等角度做好互联网金融统计整治工作,做实、做准,为互联网金融进行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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