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行业新闻 - 正文

发改委:力争2022年基本完成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严洲 2016-03-03 13:52:4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家发改委3月3日表示,截至目前,共有100个城区老工业区编制了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全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已经全面推进。三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对86个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给予资金支持。从支持领域上看,除棚户区改造已有资金支持外,《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包括企业搬迁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业遗产保护、老旧小区改造、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均已纳入支持范围。

国家发改委称,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国家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强指导和政策资金支持,以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城区老工业区产业重构、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修复和民生改善为着力点,统筹推进企业搬迁、老工业区更新改造和产业承接地建设,力争到2022年基本完成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任务,把城区老工业区改造成为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区。

以下为全文:

全面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

城区老工业区是“一五”、“二五”和“三线”建设时期形成、工业企业较为集中的城市特定区域,为我国建成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为老工业城市的形成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仍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近期可拉动有效投资,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长远看,有利于解决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瓶颈制约和薄弱环节,对老工业基地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发挥关键的支撑作用。

2013年3月,国务院批复了《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提出支持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201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有序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2014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提出全面推进东北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

二、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支持范围逐步扩大,支持力度大幅增强。

《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首次提出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概念。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201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全国21个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名单,对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对东北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支持力度。2015年8月,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被列为专项建设基金项目重点支持领域之一。

截至目前,共有100个城区老工业区编制了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全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已经全面推进。三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对86个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给予资金支持。从支持领域上看,除棚户区改造已有资金支持外,《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包括企业搬迁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业遗产保护、老旧小区改造、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均已纳入支持范围。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强指导和政策资金支持,以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城区老工业区产业重构、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修复和民生改善为着力点,统筹推进企业搬迁、老工业区更新改造和产业承接地建设,力争到2022年基本完成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任务,把城区老工业区改造成为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