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大宗商品 - 正文

山西煤炭去产能攻坚战打响:谁应该退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王峰 2016-03-09 08:22:1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煤炭去产能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对于地处山西的煤炭企业来说,情况更是如此。

“西山煤电的人员转岗分流政策已经成形了。”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官地煤矿矿工焦阳(化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我们煤矿转岗分流的指标是15%,现在在册职工大约6300人,除了离退休职工,大约需要转岗分流700人。”焦阳表示。

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省长李小鹏在山西代表团开放日活动上介绍,山西煤炭全行业库存达5076万吨,比2011年底增长3倍多。

李小鹏在3月5日山西团全团会议上指出,要按照淘汰一批、重组一批、退出一批、核减一批、延缓一批的思路和暂停新出让资源、暂停新上项目等措施化解煤炭过剩产能。

3月5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山西代表团听取意见建议时提出,利用新技术,山西可以将煤炭和环保结合起来,搭建平台,聚集资金和人才,打造具有全球领先水平的煤炭清洁利用基地。“煤炭清洁利用其实可以比天然气更环保。”

山西,这一“黑金”之乡,正在走向一条新的发展道路。

解决人和钱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同煤集团董事长张有喜今年向大会提交了12条建议,其中4条涉及去产能。他最关心的是,尽快出台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细则及配套政策,使去产能落地。

2016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文件明确了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政策支持的方向,但文件对相关政策的具体操作程序、细则没有规定。

目前,重庆、山西、山东、贵州等地发布了煤炭行业去产能的详细规划。但是,山西省化解过剩产能的具体实施意见尚未公布。

张有喜介绍,“十三五”期间,同煤集团拟关闭退出12座矿井,化解产能1255万吨,减少亏损12.4亿元,涉及人员约1.5万人。重点是在2016年集中攻坚,先期关闭5座矿井,产能660万吨。

他认为,煤炭企业去产能的压力很大,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人往哪儿去,二是钱从哪儿来。

公开报道称,山西煤炭行业从业人员近百万人。截至2014年底,山西省属五大煤企集团职工总数超过70万人。早在2014年,一些大型煤企就开始通过推行、职工轮岗轮休、裁减劳务派遣工等方式“瘦身自救”。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2015年上半年,山西焦煤集团就转岗分流和清退非在册人员过万人。而这次,仅山西焦煤集团的子公司西山煤电就计划转岗分流1.25万人。

人保部部长尹蔚民在2月2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煤炭和钢铁这两个行业初步统计共有180万职工需要分流安置。中央财政将拿出1000亿奖补资金,用于去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

仅靠中央财政无法解决化解过剩产能的资金需求。3月6日,山西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令狐安建议设立煤炭发展和清洁利用支持基金,健全融资体系。他还建议对煤炭实行全成本定价,各方合理承担。

谁应该退出?

“对‘僵尸’企业,中央清理的决心已经非常坚定,任何人都不要再恋恋不舍了,要让‘僵尸’企业入土为安。众多国有老煤矿,做出过巨大的历史贡献,它们的建设和发展是伟大的;如今,他们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谁能够让这些企业‘安乐死’,完成这些企业的平稳退出,谁就是光荣的。”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卜昌森3月2日在《山西日报》撰文称。

但僵尸企业的标准至今没有定论。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得到的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国资委主任王昌的一份建议,他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对处置“僵尸企业”只是提出了描述性概念和一般性原则,缺少量化性指标和有针对性处置措施。

他还以河北省为例,指出发改委、工信厅、国资委、财政厅等多个部门对“僵尸企业”的调查范围不同、口径标准不一致,各部门统计的困难企业各项指标比较混乱,还不能作为制定政策的可靠依据。

卜昌森认为,山西煤炭并非全面产能过剩。他认为,如果要谈“去煤化”,那就要正本清源,坚定不移地“去落后产能、去不安全产能、去非法违法产能”。

而煤炭研究网总经理马俊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清理僵尸煤矿企业时,“不一定要以企业为单位,而是以矿井为单位,那些开采成本高、资源枯竭、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矿井会首当其冲。”

“但是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矿井数量很少;资源整合后,资源枯竭矿井保留下来的也不太多,所以最好操作的标准还是以生产成本衡量。”马俊华说。

马俊华认为,由于维持停产状态仍然需要成本,且还需支付银行贷款,部分煤矿可能会选择退出。“这些生产成本高、竞争力弱、资金压力大的煤矿主要是民营煤矿,它们的融资渠道、销售渠道、运输能力和国有煤矿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但国有煤矿的个别矿井也可能成为‘僵尸矿井’。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