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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4%

来源:统计局 2016-03-12 13: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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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5.4 %(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 比2015年12月份回落0.5个百分点;从环比看,2月份比上月增长0.38%。

分三大门类看,1-2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制造业增长6.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5%。

分经济类型看,1-2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0%;集体企业增长3.7%,股份制企业增长6.9%,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2.4%。

分行业看,1-2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35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6.1%,纺织业增长7.9%,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8.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6.0%,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4.0%,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0.2%,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3.9%,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3.5%,汽车制造业增长8.1%,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5.2%,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8.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8.8%,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同比持平。

分地区看,1-2月份,东部地区增加值同比增长5.6%,中部地区增长6.6%,西部地区增长6.8%,东北地区下降3.5%。

分产品看,1-2月份,588种产品中有315种产品同比增长。其中,钢材16228万吨,同比下降2.1%;水泥23875万吨,下降8.2%;十种有色金属761万吨,下降4.3%;乙烯324万吨,增长12.4%;汽车412.6万辆,增长5.3%;轿车176.1万辆,下降12.3%;发电量8702亿千瓦时,增长0.3%;原油加工量8708万吨,增长4.6%。

1-2月份,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5 %,比上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5675亿元,同比名义下降4.8%。

2016年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主要数据

指标1-2月
绝对量同比增长(%)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4
分三大门类
采矿业1.5
制造业6.0
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5
分经济类型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2.0
其中:集体企业3.7
股份制企业6.9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4
主要行业增加值
农副食品加工业6.1
食品制造业9.2
纺织业7.9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8.6
医药制造业8.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9.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0.2
金属制品业8.2
通用设备制造业3.9
专用设备制造业3.5
汽车制造业8.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5.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8.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0.0
主要产品产量
布 (亿米)92-1.4
硫酸(折100%)(万吨)1402-0.2
烧碱(折100%)(万吨)4810.3
乙烯(万吨)32412.4
化学纤维(万吨)7023.7
水泥(万吨)23875-8.2
平板玻璃(万重量箱)12023-1.9
生铁(万吨)10539-7.0
粗钢(万吨)12107-5.7
钢材(万吨)16228-2.1
十种有色金属(万吨)761-4.3
其中:原铝(电解铝)(万吨)455-7.7
金属切削机床 (万台)10-12.9
工业机器人(台/套)753817.7
汽车(万辆)412.65.3
其中:轿车(万辆)176.1-12.3
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万辆)123.260.4
其中:新能源汽车(万辆)5.175.9
发电机组(发电设备)(万千瓦)1514-17.9
微型计算机设备(万台)3687-21.9
移动通信手持机(万台)2897515.5
其中:智能手机(万台)2162818.6
集成电路(亿块)16112.6
原煤(万吨)51346-6.4
焦炭(万吨)6650-10.4
发电量(亿千瓦时)87020.3
火力发电量(亿千瓦时)6786-4.3
水力发电量(亿千瓦时)128922.6
原油加工量(万吨)87084.6
原油(万吨)3411-0.6
天然气(亿立方米)2515.7
产品销售率(%)97.50.2(百分点)
出口交货值(亿元)15675-4.8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交给外贸部门出口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日均产品产量:是以当月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该月日历天数计算得到。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5、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6、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结果,对2015年2月至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6年1、2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环比增速(%)
2015年2月0.42
3月0.28
4月0.59
5月0.51
6月0.60
7月0.31
8月0.52
9月0.38
10月0.46
11月0.56
12月0.40
2016年1月0.43
2月0.38

7、为了消除春节日期不固定因素带来的影响,增强数据的可比性,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历年1-2月份数据一起调查,一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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