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正制订相关政策细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细则即将出台。与此同时,多个地方国资委也在稳步推进强化出资人监督工作,加快制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相关细则。
据3月16日报道,“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是我们面临的重大任务,特别是在做强做大国企的过程中,更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要求企业必须更加重视风险防范。”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表示。
去年以来,国家出台形成了以《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核心的“1+N”系列配套改革文件,这些文件同时强调了一个重要内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指导意见》明确,改革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2015年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切实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指出,国有企业改革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不做好,其他改革就难以取得预期成效。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必须吸取90年代后期改制过程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的教训,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为国企改革中不可触碰的一条红线,在政策上作出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在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灰色地带“,把标准以及底线划定明确,使得国有资产改革在规定的渠道里运行,最大程度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性与国企改革的有序性。
去年以来国企改革进入加速期。就在混合所有制为主导的国企改革正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的同时,频频曝光的国资流失大案敲响了“警钟”。
在多位专家看来,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产权流转是否程序规范和合理定价、是否市场化评估和透明操作等将成为监管重点,以防出现国资贱卖、暗箱操作等现象。另外,还要防止股权激励成为少数人化公为私的工具。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认为,与交易过程中的流失相比,“体制性流失”更需要关注。国企高管腐败100万元,平均要输送1亿元的交易额,背后存在的安全、环保、质量问题,将给社会、国家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此外,不负责任的盲目投资,项目投产之日即是亏损之时;管理不善造成的跑冒滴漏,任凭国有资产“风吹雨淋”;没有效益增长的目标考核,坐视国有资产坐吃山空,都会造成严重的体制性流失。
但也有多位代表委员指出,防范国资流失并不意味着绑住国有企业手脚。应该建立容错机制,更好地把国有企业放在市场竞争的公平环境中,为国企和国有经济搞活、放开,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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