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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推进与周边及一带一路国家自贸区建设

来源:商务部 2016-03-23 15: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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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积极商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加快中日韩自贸区等谈判,推进中美、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加强亚太自贸区联合战略研究。我们愿与各方一道,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共同构建均衡、共赢、包容的国际经贸体系”。

目前,我国已签署并实施14个自贸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自贸伙伴遍及亚洲、拉美、大洋洲、欧洲等地区。今年,将重点推进与周边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自由贸易区建设。

加速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进程。RCEP谈判于2013年5月正式启动,成员包括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共16方,人口约占全球的50%,国内生产总值、贸易额、吸引外资接近全球1/3,是当前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也是我国参与的成员最多、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谈判。目前,谈判已进行了11轮并举行了4次经贸部长会议,各方已结束了货物、服务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模式谈判,正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核心领域展开实质性市场准入出要价谈判。

在中方积极推动下,2015年11月22日,RCEP领导人在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发表联合声明,强调RCEP是本地区经济一体化的重要路径,要求各方力争在2016年结束谈判。中方将与各方一道,加速推进谈判进程,力争实现2016年底结束谈判的目标。

努力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中日韩同为全球重要经济体,国内生产总值和对外贸易额合计均占世界20%以上。建立中日韩自贸区有助于充分发挥三国间的产业互补性,挖掘提升三国贸易投资水平的潜力,促进区域价值链进一步融合。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于2012年11月启动,目前已经举行9轮,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协定领域范围等重要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取得了积极进展。2015年11月,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发表联合宣言,重申将进一步努力加速三国自贸区谈判,最终缔结全面、高水平和互惠的自贸协定。

推进亚太自贸区(FTAAP)进程。2014年,APEC北京领导人会议通过了中方倡议的《APEC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同意通过开展亚太自贸区联合战略研究等工作,加快推进亚太自贸区进程。目前,各方正在加紧起草研究报告的具体章节,争取于2016年底前完成联合战略研究,向2016年领导人会议提交报告及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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