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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股权投资角度看网红类项目究竟是否值得投资

来源:凤凰网 2016-04-06 1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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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网红类项目长什么样?

子曰:互联网常有,网红不常有;网红常有,好的网红“捧手”不常有。

咱们耳熟能详的网络红人,最早应该从芙蓉姐姐开始,紧跟着就是人见人爱的“凤姐”了。这样人物在网络上的红火,一时间甚至成了现象级进行讨论。再到后来随着互联网各种新工具,包括新浪微博、各种逗逼视频工具、各种直播秀等新的应用工具的出现,让网红的产生越来越有了更好的土壤和用户获取通道。所以,很多让我们感觉到不可思议的网红就是在你我不经意中走红于身边,火的一塌糊涂,比如“HOLD姐”谢依霖。而且,这种网红大有生于草根,靠拢主流明星圈,蜕变于主流平台的趋势,于是乎,他们的影响力价值、商业价值自然也是被快速放大。

所以,网红自身的火爆程度,自身形成的粉丝社群,自身具有的品牌势能,是其进行项目化后具有多大价值的核心,如果一个网红没有能够形成一个稳定的粉丝群落,没有能够形成稳定的IP势能,那么这样的网红即使进行项目化,产生的价值也是有限的。关于网红的项目化,在下一部分会详细展开分析。

在这里我们就必须要对比一下网红和IP。

之前我们在分享关于文创类项目的投资时,曾经交流过关于IP的看法。如果从外延上来看,显然网红应该包含于IP之内,只不过网红是个小IP还是大IP的问题。那么,对于IP,有投资人将其定义为具有稳定用户群体或者粉丝的“内容”,这个内容可以是角色,可以是人物,可以是动漫,可以是小说,可以是模式等。我认为,

对于IP来说,不管是最直观定义的所谓“知识产权”,还是现在百度一下大片的生硬属于,核心就是在于拥有了影响力势能,并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独享”权利,通过贩卖这种具有“独享”权利的影响力势能,变现各种粉丝的商业价值,在多个领域或者跨界中,获取巨额利润。

这是个人对于IP的理解,也是基于此对IP的投资价值进行的分析。

那么,看完了IP,其实对于包含其中的网红也就有了本质意义上的理解。那么网红类的项目,说白了就是

基于具有影响力势能,具有“独享”权利的人物或者角色,进行多个领域或跨界的商业运营,进而获得商业价值的项目。

像PAPI酱,显然是已经具有了网红的特质,已经是一个不小的IP。

第二部分网红和网红孵化器,IP和活IP

看过网红的本质定义和网红类项目的特点,大家可能就会看到了这类型的项目,只要网红够红,够有持续性,那么这个网红的商业价值一定不错,所以作为这样的一个IP,做成一个好生意是没有压力的。如果一个好的网红,形成了稳定的粉丝群体和受众群体,那么变现的空间就会更大。

但是,如果从股权投资和股权增值的角度来看,你会发现网红类项目就有问题了。在这里,我需要再强调一点,咱们说的投资价值是放在能否完成在资本市场变现的价值,而不是能够获得分红的价值,所以,股权投资需要的是项目具有持续的成长性,需要具有良好的复制能力。

对于网红类项目来说,它严重依赖于网红本身的价值,如果网红自身出现了问题,那么就会出现极大的波动。

相信大家都还不陌生当初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而陈冠希当年的风头可绝对不是随便一个网红能够比拟的,那是当年被称为成龙大哥后来人的明日之星。可是在一夜之间,声名狼藉,之前一切依附于其娱乐圈巨大影响势能的价值被无限衰减,当然这里面关于它的服装品牌要另当别论。试想如果一个网红类项目也出现类似的断崖式风暴,那么基本上不会有再起来的机会。其实,在这一点上,最重要的因素是

单一网红或者IP,不具有成为一个股权类投资项目的基本特质:无法形成规模化的复制,无法实现持续的成长性。

那么什么样的有价值呢?我们认为网红的孵化器有价值,也就是能够生产网红,

能够生产ip的孵化平台是有价值的。

比如,如果以中国好声音和好声音舞台上走出的吴莫愁、吉克隽逸等单一明星来说,吉克隽逸就没有股权投资价值,中国好声音是有投资价值的,因为中国好声音可以不断的生产出新的吉克隽逸,而且是批量化的生产;但是如果是中国好声音和灿星文化公司相比的话,显然灿星文化的投资价值又要高于中国好声音,因为灿星能够生产更多的中国好声音类的节目,它具有持续生产好IP的能力,也就是我们称之为叫活IP,活IP是具有投资价值的。

再比如《盗墓笔记》和南派三叔,《盗墓笔记》是一个绝对的大IP,在小说阶段就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巨大粉丝群体,随着它将这种势能和“独享”权利在游戏、电影等各个方面进行跨界运营,取得极大的商业价值一点都不惊讶,但是如果是放在股权投资的角度,显然《盗墓笔记》就没有了投资价值,但是南派三叔却又投资价值,因为南派三叔是个活IP,可以生产更多的IP。

再比如现在很火的团体组合SNH48,如果从网红的角度来说,SNH48里面的每个人都是一个网红,都是一个小的ip,他们都有一部分的粉丝群体,但是从股权投资的角度看,这里面的每个人其实都不具有投资价值,但是相比而言,SNH48的运作平台要比单个人具有投资价值,原因就是在平台可以不断的复制48里面的每个人,铁打的48,流水的成员。当然如果具体的SNH48这个项目的投资价值,我们就要另当别论,但就从网红和网红孵化器的角度来说,二者的价值高低还是很明显的。

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放在房地产角度,好的地段的土地永远是稀缺的,因此,好地段的土地就是好的IP,而活IP就相当于能够不断地生产好的地段土地的金蛋鸡。

所以,对于想要进行股权投资的投资者来说,选择网红和选择网红孵化器是完全不一样的。

第三部分网红孵化器型的项目是否值得投资

既然上面已经提到网红孵化器要比网红具有价值,它能够批量生产网红,那么如果是这样的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呢?不仅仅是网红孵化器,也包括上面提到的活IP。这样的项目是不是就发现后转进踹到怀里呢?关于这一点,咱们需要好好分析一下现在的文化创意产业的背景特点和格局特点,看完如今的现状,大家也就对于能否投资有了自己的判断。

目前在文创领域,其实有一个格局已经非常的明确,那就是渠道的垄断性。如果大家环顾一下四周,你会发现,作为文创领域最卡住脖子的渠道环节,已经寡头明显,比如电视台,除了央视,就剩下湖南、浙江、江苏、东方这样的一线台,你所有的项目通道根本不可能绕过他们,因为你选择二线三线台,基本上就意味着你项目肯定火不了,而你如果选择一线台,那么命运根本不是掌握在你的手中;再比如电影,院线渠道格局已定,以万达院线为代表的渠道,那就是所有人文创类IP项目的大爷;再看网络视频,不用说就优土、腾讯、爱奇艺、乐视等几个,不说他们都在纷纷上自制内容,就是和他们合作,那你就必须具有自己强势的谈判砝码,但显然难度不是一般的大。所以,正是这样的文创渠道格局,让文创类IP项目、网红项目跑出来的压力不是一般的大,因为渠道你承载这些网红和IP的水,没有这样的汹涌澎湃的大水,怎么行船,难不成还走旱船不成?

那么究竟什么样呢?

我们认为,必须是那种具有能够打穿整个产业链条的项目,换句话说,能够实现“自产”“自销”“自粉”三自精神的项目,才能够跑出来,才具有投资的价值。

其实,大家看到自产往往还好,但是自销和自粉往往具有极大的渠道依附性,这个时候,如果一个项目能够让他的网红项目实现具有自有掌控力渠道的自销和自粉,那这样的项目就是可怕的,是有投资爆发力的。

比如像暴走漫画,不仅自产,还形成了自销和自粉,我自己的渠道和粉丝完全成为我的核心,他们完全可以从我自己的渠道来粉我,来消费我,是因为我自己的价值而火爆,不是因为某个平台而火爆,并且我已经形成了能够批量复制IP的能力,所以暴走事件、暴走漫画等多个ip不断制造出来。再比如像打造了奇葩说的马东公司,和暴走漫画一样,具有了打穿整个产业链条的可能,因此他们具有了投资的价值。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产业格局和背景,使得机构投资者对于文创类项目的投资相对比较谨慎,当然与之形成相对的,就是影视剧投资还是很火爆的,因为这种投资毕竟是单笔生意性质,还是比较短平快的。

第四部分网红类项目的生意价值和投资价值

那么网红类项目的价值究竟该如何看呢?就比如最近引爆话题圈的PAPI酱。我还是要强调和区分一下,今天咱们讨论的是从股权投资的角度,主要基于以基于机构投资者的VC逻辑来看待项目是否值得投资。

但是,由于网红天然具有的影响力势能,具有的粉丝效应,如果从生意价值的角度,如果其势能和粉丝足够量级的话,肯定是具有生意投资价值的,商业变现的价值也会非常可观。其实

PAPI酱的投资,个人认为这更接近于战略投资或者基于社群商业变现价值的投资,而并非是纯VC逻辑的投资,当然该项目如何将吐槽进行到底,或者如何形成稳定的类似内容复制性也是接下来考验其运营粉丝运营品牌势能的能力。

如果从生意的角度投资一个类似PAPI酱这种以内容策略起家的网红类项目或者IP的话,有这样几点,需要进行考察:

(1)它的调性。它会有多少人真正感兴趣。有多少人愿意供养它的内容。

(2)它的扩容性。是不是适合多场景落地,这跟后续延伸形式相关。

(3)内容创作者的能力和进取心。

(4)“忠诚粉丝”的数量和比例。

(5)在内容小规模延伸的时候进入是最优的。

但是,如果股权投资的角度看,我们就必须要严肃的来考察网红类型项目的几个维度:

第一,是否具有复制网红的能力,具有孵化能力的网红类项目可以关注一下;

第二,该项目是否具有打穿产业链条的能力,如果是在消费其所依附平台的粉丝和势能,那么这样的项目就可以忽略了。

第三,看这个网红类项目的粉丝养成能力,一定要看它的粉丝愿不愿意包养它,是否能够持续包养它,愿意花多大的代价包养它。

以上就是今天和大家交流的主要内容,也是这周以来关于网红类项目的一些个人看法,仅供各位兄弟们参考,其中可能会有不恰当的观点,也欢迎大家讨论交流或者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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