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首创拟发行最多100亿境内公司债 年期不超过七年

来源:观点地产网 作者:莳炻 2016-04-12 11:38:1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4月11晚间,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于当日,该公司与首创证券及其他承销商订立承销协议。

根据协议,该公司建议在国内以一批或分批形式非公开发行本金额最多100亿元人民币的境内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或偿还部分该公司现有债务。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首创置业此次公司债券面值及发行价为人民币100元;年期为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利率将为固定利率,将按承销商与该公司协定的利率计算。

另悉,首创证券、海通证券 、中金 、中信建投及平安证券为此次债券的承销商。其中,首创证券为首创置业控股股东首创集团的联系人士,因此按上市规则为首创置业的关连人士。

首创置业表示,建议非公开发行境内公司债券可在合理时间内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并能使公司优化融资架构及在合理范围内管控总体财务成本。

此前3月18日晚间,首创置业也曾发布关于建议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当时公告,首创置业董事会宣布,董事会通过决议,将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给股东,考虑和批准建议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境内可续期公司债券,可采取一批或分批形式。

债券期限为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债券。

撰文:莳炻

审校:武瑾莹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