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晚,佳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南京港源4月13日与香江置业订立合作协议。据此,各协议方同意实施下列其中一项交易架构。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根据协议交易架构,南京港源同意收购而香江置业同意出售香江中心的全部股权,或南京港源同意收购而香江置业同意出售金鹰新城市的49%股权,代价为人民币7.66亿元(相当于约9.17亿港元)。
根据合作协议,金鹰新城市转让香江中心全部股权予香江置业应于授出土地使用权证后60天内(或各协议方共同同意的其他日期)完成,惟南京港源须正式作出垫款。
于金鹰新城市成功转让香江中心全部股权予香江置业后,合作协议规定香江置业转让其于香江中心(持有扬州土地二)的全部股权予南京港源。于完成后,香江中心将被视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倘金鹰新城市未能转让香江中心全部股权予香江置业,香江置业应转让其于金鹰新城市的49%股权予南京港源。
公告显示,金鹰新城市为公开招标过程中标者,并获授予扬州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扬州土地由地段号码不同的两幅地块组成,分别为扬州土地一及扬州土地二。于本公告日期,金鹰新城市的注册资本为8亿元,当中已实缴人民币7.3亿元,金鹰新城市分别由金鹰国际及香江置业持有51%及49%。
香江中心将持有扬州市江都区的一幅21.4万平方米总地盘面积住宅及商业用途地块;金鹰新城市则持有总地盘面积约为21.3万平方米的住宅商业地块。
据了解,于完成发生的最新日期后,南京港源在香江置业未能就完成交易架构一或交易架构二作出所有必要安排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合作协议。在该情况下,香江置业须偿还及退回南京港源根据合作协议支付的所有付款及其利息,并支付算定损害赔偿人民币1亿元予南京港源。
佳源国际表示,合作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收购事项将增加集团的土地储备及其于中国江苏省扬州市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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