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4月14日正式公布《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纲要》对“十三五”时期房地产用地的方向和原则,也予以了明确。
《纲要》表示,结合房地产去库存,实施有效用地调节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在住房供求关系紧张地区适度增加用地规模;对房地产库存较高的城市,减少直至停止住房用地供应;允许尚未开工房地产项目用地按照有关规定改变用途,用于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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