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据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通知,从2016年4月20日起廊坊市香河暂停二手房交易业务,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是因为正在出台相关限购细则。
在去库存等政策的影响下,3月份以来,廊坊市市房地产市场快速“回暖”,尤其是环京县(市)房价涨幅较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4月1日晚,廊坊市将出台《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当地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根据该调控政策,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并且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文件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家、河北省对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河北省廊坊市政府办公室正式转发了市房管局等六部门制定的《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因环京县(市)房价涨幅较大,该市市委、市政府及时组织专题调研、座谈和调度,并责成房管、规划、建设、国土、工商和金融办等市直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学习研究上海、深圳等城市相关管控政策,起草制定了相关《意见》。重点就完善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了九项区域性、差别化的措施,确保全市特别是环京周边县(市)要努力实现规范市场秩序、稳定住房价格、遏制投机炒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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