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银监局下发通知提示票据业务风险,并要求辖内中资银行全面清理与中介的违法违规业务合作,并立即对存量票据业务进行严格全面自查,尤其要做到对所有票据开包检查,查实情况,妥善处理。
通知主要重申了银监会关于票据业务的多项文件要求,包括严格实行同业业务集中管理、严禁机构和员工参与各类票据中介业务、严格执行票据资金划转和账户管理相关规定、高度重视交易对手风险、严格票据背书交付管理、严格落实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要求和严格加强票据实物管理。
通知强调,不得利用“过桥行”规避授信管控,不得为他行充当“过桥行”。禁止与非持牌经营机构、小型异地驻地机构等机构违规开展业务。
在票据转贴交易中,“过桥”需求来自于一些村镇银行或农信社需要从大行拆借资金,但它们不在国有大行的交易对手名单上,而一些股份行可与四大国有银行进行授信交换。这时,村镇银行利用上述股份行作为信用中介作“过桥”。
而上述通知也强调了要重点关注交易前手中含有异地农合机构的票据业务。根据相关规定,农合机构只能与其辖内有实体融资需求的企业开展票据承兑与贴现,不得异地开展业务。农合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票据往来应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需求,不得违规承接其他金融机构票据资产,不得逆程序贴现与转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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