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据南京玄武区官方微博消息,将对主城六区以及江宁、浦口等商品住宅项目房价进行调控,申报均价2万元/平方米以下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2%;2万-3万元/平方米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0%;每平方米3万元以上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8%。
据了解,有媒体向南京市物价局求证,获得了确定的回复。而南京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相关部门确实在研究这方面事宜,但具体由房管部门牵头,最终的调控政策如何,将由南京市政府统一发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资料发现,3月26日,网上也曾有消息称南京将发布房贷新政,并披露了一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促进住房金融健康发展的通知》。
该文件提到,当前江苏房地产市场走势分化明显,既存在局部地区库存较高,又出现南京、苏州等二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情况。因此,全省金融机构要严格区分“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和“首套普通自住房”,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借款人家庭,不得纳入“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支持对象。
当时,有市场猜测,该份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南京首套房认定或将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
而后,3月27日,又有消息表示该份文件已被证实属实,不过,关于执行时间则尚未确定。有银行业内人士表示,该文件的具体执行仍需等进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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