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标准化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将于5月3日推出

来源:证券时报 2016-04-29 20:53:0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网站4月29日消息,为活跃银行间外汇市场远期交易,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将于2016年5月3日在外汇交易系统中推出标准化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以下简称“C-Forward”)。

【通知全文】

关于推出标准化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C-Forward)的通知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

为活跃银行间外汇市场远期交易,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于2016年5月3日在外汇交易系统中推出标准化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以下简称“C-Forward”)。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与机构

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远期会员均可参与C-Forward交易。

二、 主要业务要素

交易时间:每个交易日的9:30至23:30。

交易模式:双边授信为基础,报价自动匹配结合点击成交。

交易货币对:美元对人民币。

交易品种:上线初期提供一天(1D)、一周(1W)和一个月(1M)的固定期限外汇远期品种以及3个最近的连续日历月和随后3个最近的连续季度月的固定交割日(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三交割)外汇远期品种,共9个交易品种。

报价方式与精度:全价报价,保留4位小数。

交易单位:1手为10万美元,交易金额应为1手的整数倍,单笔订单量最多不超过999手。

成交单:外汇交易系统可生成成交确认单及清算单,作为交易双方的交易凭证。

交易确认方式、清算方式及收费标准:沿用询价模式达成的外汇远期交易的交易确认、清算及收费安排。

三、 系统升级安排

交易中心将于2016年4月30日对原C-Swap模块进行升级。升级后的模块将更名为“C-Trade模块”,提供C-Swap和C-Forward两种产品的交易服务,该模块于2016年5月3日正式上线启用。

2016年5月1日起,会员可对外汇交易系统CFETS FX

2009客户端及原C-Swap模块客户端进行升级安装,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C-Trade模块升级安装与配置手册(见附件1)。

四、 业务准备

(一)用户登录权限

对于原C-Swap用户,可自动继承原C-Swap前台/中台的登录权限,登入C-Trade前台/中台。用户如需登录C-Trade后台,则需请本机构管理员为其添加C-Trade后台权限(隔日生效)。

对于非C-Swap用户,为不影响在5月3日达成C-Forward交易,请机构管理员务必在5月3日零点之前为该用户添加C-Trade前台/中台权限(或原C-Swap前台/中台权限)。

(二)授信设置

原C-Swap参与机构的授信参数设置都将自动保留。但C-Forward产品相关的授信参数,例如C-Forward交易品种对应的清算日限额、风险系数等,需要会员在5月3日开市前完成相关设置。

授信设置模板文件新增了C-Forward交易品种对应的清算日限额,建议会员同步更新模板文件。

五、 报价与交易

2016年5月3日开市后,具有C-Trade前台权限的交易员用户可以对C-Forward产品进行报价和交易。具体操作可参考C-Forward系统操作指引(见附件2)。

六、 注意事项

对于在C-Trade模块达成的C-Forward交易,系统将通过CSTP接口实时推送给会员,会员可通过交易明细中的相关域对C-Forward交易与询价远期交易进行区分,可通过10751域对C-Forward交易品种的合约名称进行识别。

会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对CSTP接口的JAR包文件及接口客户端进行更新,相关事宜可联系会员接口支持组。

C-Forward报价行情和成交行情可通过CMDS接口下发,CMDS接口会员如需该数据,请与交易中心市场一部联系。

七、 服务支持

外汇业务场务:4009787878-1-1,fxsupport@chinamoney.com.cn;

技术场务:4009787878-6,tech@chinamoney.com.cn;

市场一部:4009787878-1-2,fx_mkt@chinamoney.com.cn;

会员接口支持组:4009787878-5-1,cstpsupport@chinamoney.com.cn。

中 国 外 汇 交 易 中 心

2016年4月29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