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私人银行(瑞士)于2003年至2008年期间,在香港销售与雷曼有关的产品时,被指未有跟足“认识你的客户(KYC)”程序,被香港证监会罚款6.05亿港元(约7800万美元)及吊销“就证券提供意见”牌照(4号牌),为香港证监会历来开出的最大罚金。汇丰不服提出上诉,聆讯周三(5月4日)在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SFAT)展开。
代表汇丰的资深大律师梁定邦表示,汇丰私银绝对有依足程序,且当时无人预计到雷曼最终会倒闭,批评证监会刑罚过重。他并且质疑部分投诉的可接受性,例如有客户投诉不知道产品是来自雷曼兄弟,但事实是其签署的确认文件上已有相关的显示。至于证监会代表则是资深大律师则为何沛谦,聆讯于周四(5月5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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