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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对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开展核查工作

来源:证券日报 2016-05-14 13: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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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固定收益专业委员会和投资银行专业委员会联合在北京召开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风控研讨会。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副主任李格平在会上表示,机构部将从承销商监管的角度,对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开展核查工作。核查中将对债券业务规模增长过快、发现问题较多的证券公司给予重点关注。

中国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孟宥慈在发言中指出,目前,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协会将切实承担起行业自律组织的职责,与行业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听取行业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债券承销业务健康发展。

李格平指出,近年来,证券公司债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特别是一些中小证券公司债券业务实现了爆发式增长。但总体来看,制度建设、内控意识和内控机制未能同步提升,行业低价竞争、盲目做大、重承销轻托管的现象比较突出。同时伴随实体经济下行,债券违约数量明显加大,证券公司债券业务的风险正在加速累积,应引起行业的高度重视。

李格平表示,证券公司开展债券业务不能为实现所谓“弯道超车”而片面追求业务规模,应尽快补实漏洞、扎紧篱笆,加强风险控制,完善制度机制,实现债券承销业务的健康开展。他指出,下一步,机构部将从承销商监管的角度,对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开展核查工作。核查中将对债券业务规模增长过快、发现问题较多的证券公司给予重点关注。

会议听取了证券公司参会代表关于债券承销业务架构、规模以及合规和风控体系等情况的介绍,并就债券承销业务不良竞争、受托管理业务履职困难、发行人缺乏业务规范意识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侯捷宁)

证监会拟开展私募基金

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

本报讯 5月13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决定近期以“正确认识私募,远离非法投资”为主题,组织开展一次私募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

据介绍,本次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开展私募基金知识普及工作,使投资者了解私募基金的构成及运作,知悉合格投资者标准,清楚私募基金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宣讲《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自律规则的要求,使市场各方明确私募基金各项监管自律要求,增强依法运营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三是编制私募基金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集和行业最佳实践案例集,使投资者理性选择私募基金,明晰投资者享有的合法权利义务以及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维权途径。

(左永刚)

证监会发布

《公司债券半年报准则》

本报讯 据《证券日报》记者5月13日获悉,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9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公司债券半年报准则》),以及《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

《公司债券半年报准则》延续《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起草思路,力求突出债券特性,同时,根据半年报信息披露的期间特性,适当简化了披露内容。补充规定》明确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应在半年度报告中以专门章节披露“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并明确了披露内容和要求。新三板挂牌公司将由全国股转系统另行发布披露的内容与格式要求。

(左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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