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化股份(600281)近段时间风波不断。4月29日公布的年报业绩大幅下滑。2015年太化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3.06亿元,同比下降31.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1.77亿元,同比下降1027.64%。
在3个月前的1月28日,太化股份公告称,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国资评价函(2016)48号通知中有涉及公司贸易收入疑存虚增事项。而据后续披露的补充内容,显示公司虚拟贸易虚增收入金额高达11.47亿元。
巨额虚增收入的处理进展让监管层极为关注,5月19日上交所年报问询函中首个问题就聚焦于此。
2015年报披露,贸易业务是太化股份主要的收入来源, 2015年实现贸易收入 20.8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 90%。2016 年 1 月 28 日、1 月29 日,太化股份发布公告称,根据财政部专员办反映,公司出于完成上级考核指标等目的,2014年通过虚拟贸易虚增收入达 11.47 亿元。公司审计事务所致同会计事务所未对虚增业务收入、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行为予以披露,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虚增收入事项中,对应的具体贸易业务内容、发生时间、相关成本金额、数量等;针对财政部专员办报告反映的问题,公司的自查核实情况,是否存在报告所述的虚增收入问题,并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
为进一步明晰太化股份贸易业务明细,上交所要求公司按照贸易业务的主要产品类别,披露具体销售和采购模式;并分别披露 2014 年、2015 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名称和采购金额、前五大客户名称和销售金额。同时,说明上述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另外,2015年年报显示,太化股份贸易业务收入较去年下降 25%,毛利率维持在 0.56%。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近两年贸易业务的发展情况,以及订单数量、价格等变化情况,说明贸易收入下滑的原因,并对比行业内同类业务,说明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
虚增收入曝光,公司的内控管理存在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太化股份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披露,公司存在两项内控重大缺陷,一是部分贸易业务缺少暂估入库核算流程,未及时按实际业务完成时间填制出入库单,商品出入库时间晚于买方收货确认时间,货权转移手续不完整,公司在 2015 年底已完成上述重大缺陷的整改工作,但整改后的控制尚未运行足够长的时间;二是未对搬迁停产资产的减值进行合理估计,也未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上述与贸易业务相关的重大缺陷对财务报表收入、成本及其他相关科目的确认、计量和列报等方面存在的具体影响情况,是否涉及对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调整,和以前年度定期报告数据的追溯调整;以及公司对贸易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整改情况,并以表格形式列示整改前后上述业务的内部控制设计、运行情况和会计处理的具体变化。
上交所还发现,报告期内,太化股份应收票据余额为 2103 万元,同比增加 121%,应收账款
余额为1.77亿元,同比减少 42%。此外,公司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余额一直高企,报告期末余额分别达到5.19亿元和4.07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 1.84 亿元,其中一年以内金额0.99 亿元,三年以上金额 0.56 亿元。
针对上述情况,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主营业务板块,说明形成上述应收应付款项的主要业务来源;并分析说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比波动较大,以及形成大额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原因;另外,说明应收应付票据的相关交易背景、交易对象、有无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存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并按照主要业务类别,说明预付款项的主要构成和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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