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政府在6月底前出台房地产市场去库存、优结构的具体措施。
据介绍,《意见》要求各地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50%,力争达到80%。商品住房存量较大的市、县、区原则上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将公租房保障对象扩大到非户籍人口,积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鼓励住房租赁经营机构长期租赁或购买社会房源向社会出租,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商品住房向社会出租;对闲置的房地产用地,可按规定程序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用于养老、文化、医疗、教育等产业项目;鼓励骨干企业兼并、收购、重组,增强房地产企业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