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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复牌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 ST华泽终止重组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16-06-02 08: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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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泽(000693)6月2日早间发布公告,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3月1日开市起停牌,由于《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于6月1日的股东大会上未获审议通过,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ST华泽披露的股东大会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占有效投票的 8.47%,反对票占有效投票的 89.97%,弃权票占有效投票的1.56%。其中出席会议的持有5%股份以下的股东中反对票比例占79.61%,同意票仅占持有5%股份以下有效投票的17.22%。表决结果同意票未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提案未获表决通过。

公告披露,ST华泽的重组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控股公司的股权对应的资产评估作价置入上市公司用于支付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具体细节仍在谨慎探讨中,尚未最终确定。

ST华泽表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控股公司的股权对应的资产评估作价置入上市公司用于支付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努力在一定时间内无法实现。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ST华泽表示,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2016年4月28日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且审计意见专项说明表示对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会计处理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不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2.5 条的规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公司披露 2015 报告之日起,公司股票停牌,直至会计师就有关事项明确发表意见,或公司按规定做出更正、补充披露。因此,公司需要就该事项停牌整改,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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