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近日印发《陕西省危险化学品领域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对策措施专项方案》。该方案要求,将全省危化领域生产经营企业逐一划分出A(高危险等级)、B(较高危险等级)、C(中危险等级)、D(一般危险等级)四级,提高监管针对性。
方案要求对A、B两类企业及存在“两重点一重大”、剧毒及易制毒、处于城市建成区的生产经营企业、重大油库等从监管力度上提出明确要求,落实监管部门职责,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健全完善全省危化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监管体系。对重大隐患严格落实“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对整治不到位的,不得进行生产,并公开曝光。
突出重点环节自动化程度,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督促相关企业按计划逐步落实重大危险源罐区储罐设置高低液位检测报警连锁控制系统,提升防泄漏水平。加强对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充装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的监管,防止发生事故。继续推广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大型重点企业全面推行HAZOP,指导企业加强风险防控。选取重点企业部分关键装置或者部位,开展法兰管道安全管理(FPSM),预防和避免法兰连接点发生泄漏。
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重点县区和煤、盐、油、气化工园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托中省大型化工企业在榆林建设省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同时,合理规划布局,在延安、咸阳、韩城等地依托有条件的化工企业建立区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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