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扬: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重在实现统筹监管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一直是资本市场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昨日,政府智囊、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在“G20前瞻:全球经济困境与经济挑战国际研讨会”上表示,现有金融监管体制应围绕实现“系统重要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金融业综合统计等事项的统筹监管进行调整。
李扬认为:“现有金融监管体制的调整目标主要有三:一是基于审慎监管的原则,统筹监管‘系统重要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二是统筹监管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包括重要的支付系统、清算机构、金融资产登记托管机构等,维护金融基础设施稳健高效运行;三是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通过金融业全覆盖的数据收集,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
李扬坦言,本世纪以来,中国的金融业出现了明显的混业经营趋势。在机构层面,我国已出现了大量的金融控股公司和持有多种金融牌照的企业集团,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投资的现象也相当普遍。在产品层面,本世纪来,为了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要,或者为了规避监管,中国金融市场上出现了大量混业类金融产品和风起云涌的理财产品和影子银行等,都同时包含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要素。
他指出,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仍实行严格的分业监管体制,各监管当局独自制定其监管政策,彼此之间又缺乏协调,中国金融体系中的监管套利问题十分严重。这种状况不仅使得监管效率大大降低,而且,由于套利是通过多种金融产品反复交易或衍生实现的,也造成了金融上层建筑过度膨胀和利率不当升高。
李扬还认为,今后若干年中国的金融改革将围绕四个方向展开:其一是推进利率、汇率、国债收益率曲线市场化改革;其二为经济发展创新筹措长期资金;其三、致力于去杠杆管理金融风险;其四、完善金融监管体制防范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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