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南京6月28日起实施不动产登记 小产权房不可办理

来源:观点地产网 2016-06-21 16:01: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6月20日,南京市发布了《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公告称,南京将于6月28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和登记簿册仍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据了解,对于集体土地和“小产权房”,《公告》也有规范调理。《公告》指出,南京可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法律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此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规定5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小产权房”无合法用地、建设手续,其产权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6月28日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新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等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

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和登记簿册仍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原则,在权利发生转移或变更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原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可在28日后继续申领不动产权证。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