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加大现有财政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购买内容涉及文化体育活动组织承办、传统文化与民族民间传统体育保护传承展示等,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23日审议通过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购买的主要包括:公益性文化体育产品的创作与传播,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优秀传统文化与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展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运营管理,民办文化体育机构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等内容。
据了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四川将逐步加大现有财政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对新增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凡适于以购买服务实现的,原则上都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
在购买机制上,四川明确,原则上按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的程序、方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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