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发出的“关于提请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案同时提议,罢免包括王石在内的全部董事、监事、外部董事的职务。提案还特别对罢免王石的董事职务给出了具体理由,如在2011年至2014年间,王石前往美国、英国留学,长期脱离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却依然在未经股东大会事前批准的情况下从万科获得现金报酬5000多万元。
别看这么一条不起眼的理由,对于一家上市公司来说,可是致命的。至少,也可以认为是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吧。
也许有人会说,王石对万科的贡献那么大,拿几千万年薪算什么。不错,按照王石对万科的贡献,别说他去美国、英国留学,他就是整天不上班,拿几千万年薪,也不该有什么争议。问题是,万科是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其利益,远非个人独资公司所能比。更重要的,公司还有华润的国有股。想当年,储时健就因为数千万元的“赃款”,被送进了牢房。而凭储时健当时的贡献,可能一点也不比王石小。
这也意味着,王石无“功”受禄,或事先不报、不事先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必须受到公开谴责,并可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处理。
事实也是如此,如果不是“宝万之争”、“华为之争”,外界是不大可能知道王石在万科会有这样的行为的。不过,从这些年来王石团队以4%的股权掌控万科的情况来看,内部人控制已经成为万科这家公众公司最鲜明的特征。只是,如果不是宝能这个“野蛮人”的入侵,很多有违上市公司真谛的行为,也就会一直秘而不宣。
我们并不否认,王石是万科的创始人,对万科有着巨大贡献。但是,也别忘了,万科能有今天,与华润这个大股东的放权以及地位和影响是分不开的。但是,随着华润经营班子的更换,特别是国资委对央企经营行为要求的提高,华润不可能永远当甩手掌柜,也不可能永远让万科被内部人控制。因此,借着宝能的进入,对王石的行为做些约束,也是可以理解的。
问题在于,已经习惯于当“慈喜太后”的王石,其实一直在把万科当作自己个人的公司,根本就没有将万科放到公众公司、股东公司的范围之中,怎能轻易将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交由他人呢?为什么称宝能第是“野蛮人”,为什么无知地说出不欢迎民营企业,为什么又说华润撕下了遮羞布,为什么要引进深圳地铁。所有这一切,对王石来说,都只有一个目的,继续当“慈喜太后”,继续做内部实际控制人,继续所有股东必须听自己的。如此行为,当其他股东的市场意识都越来越强后,当然不能接受了。
为什么比尔盖茨能在股份比王石还小的情况下,仍然在微软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就在于他不把做实际控制人当作个人的目的,而是一切按照股份制企业的要求行使股东权利,反而成为了微软无法缺失的人物。相反,如果盖茨想象王石一样控制公司,可能早就被董事会罢免了。这就是两者的区别,也是两者市场化素质的体现。
眼下的万科,确实到了非常危急的时刻。如果再争下去,就有可能使万科的前景蒙上更多阴影。最有效也是最佳的出路,甚至可以说唯一的出路,就是王石主动辞去董事职务,将一切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去决定。这样的结果,可能宝能系会退出,华润成第一大股东,深圳地铁如果真的是想借万科这块金字招牌实现产业更大范围和更多目标发展,也应该会留下来,华润等也能接受。而且,王石也可以以深圳地铁推荐的董事身份进入到万科董事会。只是,王石不可能再担任董事长,甚至连总经理也干不了。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万科的风险或许会降到最低点。
相反,如果王石不主动辞去董事职务,按照目前华润和宝能的态度,也一定会在股东大会上罢免他的董事职务。到时候,就真的都是赤裸裸的,谁也脸上无光了。所不同的是,宝能最无所谓,反正原本就被称作“野蛮人”,再“野蛮”一次又何妨。而华润能够达到罢免王石的目的,与“野蛮人”合作一次,并让“野蛮人”愉快地退出,也不失为一件爽快的事。最终结果,也就剩下华润和深圳地铁进行利益博弈了。再加上一个安邦,整个万科的股权,就变得稳定多了。
王石,赶快主动辞职吧。为了自己,也为了万科,更为了广大股东。没有其他选择,更别说好的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