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多,融资渠道少”,“民间资金多,投资渠道少”,这是我国长期存在的“两多两少”问题。然而,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管理层试图尽量想办法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例如鼓励企业到新三板市场挂牌,鼓励优质中概股企业回归内地市场等,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却并未从本质上很好解决掉这一融资难的长期问题。
回到国内的证券市场,其准入门槛相对偏高,阻碍了大量急需融资的企业发行上市。但是,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更愿意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到国内市场的IPO渠道进行排队发行,试图满足其企业扩张的需求。不过,遗憾的是,在时下核准制模式之下,企业发行上市难度很高,但IPO排队企业数量却有增无减。其中,根据最新的数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受理的首发企业已经达到了894家。由此可见,即使排队企业得以顺利完成这一系列的发行环节,但最终能够实现上市,还得等上几年的时间。
近一段时期,监管机构试图孕育一轮轰轰烈烈的专项财务核查行动,拟对严重的IPO堰塞湖问题进行一次。受此影响,对于部分无法经得住考验的首发企业,也不得不考虑主动撤回的问题。与此同时,在此期间,遭遇到监管机构终止审查的企业家数也明显增多。或许,经历这一次的专项财务核查行动之后,将会对A股市场的IPO堰塞湖问题得到较好的清理。
但是,面对大量企业的融资需求,仅仅依靠于IPO堰塞湖的内部泄洪,还是不能够从本质上解决企业融资难的困局。与此同时,时下虽然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超过7600多家,且新三板市场已经实现了基础层与创新层之间的分层政策,但从本质上来看,其对企业融资需求仍不能获得更有效的处理。由此一来,面对这一种尴尬局面,市场也再度联想起降温多时的注册制度了。
事实上,作为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股票发行注册制,其全面铺开,往往预示着股市的发展进入到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但是,遗憾的是,面对之前股灾风波的接连袭击,注册制的提法,也渐渐遭到了市场的排斥,而时下注册制的市场热度也已经大不如前。值得一提的是,就在2016年的政府报告中,也并未提及注册制度,而在“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也仅仅出现了“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表述。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市场对注册制热情已经大不如前,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授权至今仍然处于两年的授权期限之内。由此一来,对于注册制这一举措,或许在市场配套措施得以成熟与完善之际,或将逐步推进。
时至今日,距离股灾风波爆发时点,已经有一段不短的日子了。但是,经历一轮轰轰烈烈的“去杠杆化”“去泡沫化”过程之后,股市投资信心仍未得到本质上的修复。然而,在股市配套措施建设上,至今似乎仍未达到相对完善、相对成熟的阶段。
其中,以《证券法》为例,前期市场曾经有过先出政策,后修法的想法。但是,从股市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注册制改革往往需要具有一定的法治基础,这样才能够为日后的注册制铺开保驾护航。
但是,就目前而言,《证券法》修订进度缓慢,而经历此前股灾风波的冲击,无论是《证券法》修订草案还是证券法二审、三审等环节也有所延迟。实际上,从99年《证券法》生效以来,在05年进行了一次较大的修改,而后就一直没有大规模的修订了。很显然,如果按照以往的标准来衡量时下的市场,当时的《证券法》规则已经无法适应当前股市的发展趋势了。对此,在时下股市容量迅猛扩大的背后,股市违规违法成本低廉、法律法规震慑力弱等问题,也急需在一定时期内得到更完善的解决。
再以退市制度为例,对于成熟的股票市场而言,能够从真正意义上发挥出股市的优胜劣汰功能,才是推行注册制度的一个重要前提。
纵观中国股市的历史,股市不死鸟现象常有,但至今仍未得到彻底性的根除。然而,对于那些长期亏损,乃至长期濒临退市边缘的企业来说,既可以积极与当地地方进行沟通,通过税收优惠、减免利息、强化补贴等方式获得救助,又可以借助调整折旧年限、出售资产、调整非经营性损益等方式来达到保壳的目的。归根到底,其实还是企业实现“乌鸦变凤凰”的难度很低,而市场优胜劣汰功能长期也不能得到有效地推进,由此导致股市长期处于“只进不出”的局面。显然,如果市场达不到完善的优胜劣汰功能,则注册制铺开的前提条件,也并不充分。
除此以外,对于注册制的落地,仍需要紧盯着所处的市场环境。显然,对于时下的股票市场而言,虽然投资信心略有回暖的迹象,但经历前期股灾风波的接连冲击,市场信心仍然比较脆弱,而市场资金也没办法经受得住注册制度的全面铺开。或许,注册制度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之路,但操之过急,还是容易会“闯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