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狠刹豪华会风 中央和国家机关7月起迎更严会议费新规

来源:新华社 作者:韩洁 2016-07-13 15:12:5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13日对外发布重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更严格的新规从7月1日起施行,多处修改释放坚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信号。

我国目前执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系2013年修订实施。记者对比发现,新办法延续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的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模式,但部分条款规定更严格细化,旨在更好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介绍,新办法进一步明确四类会议定义,更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强调年度会议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对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等确需临时增加的会议,按规定程序报批。

新办法延续现有会期和规模规定,如一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不得超过1天。二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300人,三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四类会议一般不得超过50人。

严格会议费开支管理,对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会议费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一类会议每人每天76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650元,三、四类会议每人每天550元,较现行规定均上浮100元。强调各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或提供查询,具备条件的应当向社会公开。

为刹住奢侈办会风,新规重申11项禁令,包括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分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等;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等。

此外,对违规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以及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如行为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