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证监局日前对中国化工集团旗下上市公司*ST黑化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进行处罚。*ST黑化表示,在被证券监管机关调查期间暂停的重组工作目前已经恢复。
据黑龙江证监局调查,今年3月10日,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将黑化股份、昊华化工总公司等被告起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判决黑化股份偿还购煤款约1.86亿元及债务利息等诉讼请求。
据调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3月25日将相关材料邮寄给*ST黑化,该公司3月28日签收。由于变更开庭审理日期,4月15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向公司邮寄传票,*ST黑化于4月18日签收,并加盖了公司收发章。然而,*ST黑化直至今年5月6日才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涉诉信息。
黑龙江证监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中表示,*ST黑化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立即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件,决定对*ST黑化给予警告,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隋继广给予警告,处以5万元罚款。
*ST黑化在日前发布的公告中表示,随着证券监管部门结束对公司的调查,公司已于7月12日起恢复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ST黑化是一家拥有数十年历史的老企业,主营焦炭、化肥生产业务。今年3月下旬,*ST黑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