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称,“十三五”期间,针对流域水环境的突出问题,将推行分类施策,按照重要河流、重要湖库、重大调水工程沿线、近岸海域、城市黑臭水体等五大重点治理方向,实行有限目标的综合治理。
为更好地指导“十三五”时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发展改革委编制并印发《“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进一步研究探索流域综合治理新思路。提出对于规划范围内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综合治理任务较重的地区,以及水质面临威胁较严重、环境功能较重要的地区,列为重点治理区域,并根据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状况适时调整,不断加强相关区域政策引导和资金项目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发展改革委称,地方政府作为规划实施和落实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责任的主体,负责制定和完善流域综合治理方案,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考核。鼓励地方政府采用特许经营等模式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营,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产品,增加信贷资金和基金规模,拓宽水污染防治投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