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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1月8日起二手房交易评估价或上调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6-10-08 13: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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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网报道,10月8日,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在官网发布提示称,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将于2016年11月8日起对房地产评估价格进行例行更新。由于紧随深圳楼市调控新政,此次评估价格调整多被市场解读为上调。据了解,深圳房产评估价格上次调整的时间是今年的4月1日,紧随深圳3.25楼市新政,上调的范围是10%-20%。

与此同时,网上流传了一份关于深圳楼市房贷的调整细则版本,具体如下:

1: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及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30%;

2: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一笔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及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利率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3:在深圳无房,但有2次及以上未结清房贷记录的(其他地方的房贷),禁止发放贷款;

4: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且贷款已结清,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利率不低于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5: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住房,且相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继续执行2套住房信贷政策,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6:贷款记录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显示的在国内各地的贷款记录;

7:新签订的一手楼盘额度协议,须明确放款条件,凭楼花抵押登记回执放款、或楼花抵押登记办妥后放款,发展商担保至正式登记办妥为止;二手楼贷款,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方能发放贷款;

8:执行时间:上述政策从10月9日起执行。10月8日(含)之前、已查询征信、并已经签约的可按之前的政策执行。

由于政策出台时间集中,上述这被看作是继10月4日调控升级后深圳楼市的后续加码动作。10月4日,深圳楼市上演了3.25新政后的又一次严厉调控,新政规定: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连续缴纳5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三成首付;对无房但有贷款记录的,首付不低于五成;已有1套住房的,首付提高到七成以上。

从此前的社保一改三,到三改五,二套首付四改七,这被称为史上最严厉调控新政。而深圳并非调控升级的唯一城市。国庆前后,面对疯涨的房价和潜在的资产泡沫风险,一线城市北上广深和部分高热的二线城市诸如天津、郑州、合肥、济南、无锡、苏州、珠海、东莞等集体出台楼市调控政策,多地重启限购限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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