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0月11日专电(记者张翅)PPP是近年来完善投融资体制改革、降低政府债务的创新工具。近日,重庆进一步明确申请财政部PPP“以奖代补”资金细则,将减债量与奖励金额直接挂钩,提升区县政府参与动力。
重庆市PPP项目享受财政部以奖代补申报工作需满足三条件: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其中新建项目为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为截至2014年转型为PPP模式并化解存量地方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一类债务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PPP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并完成采购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的项目;政府或代表政府的部门和社会资本方签署合同且合作期原则上低于10年的项目。
这其中,项目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奖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奖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奖800万元。符合条件规范转型为PPP项目的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择优评选后按转型实际化解存量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2%奖励。
细则同时要求,不符合示范项目要求被调出示范名单的项目,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融资租赁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以及合同变更成本高、融资结构调整成本高、原债权人不同意转换、不能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不能降低项目债务成本、不能实现物有所值的融资平台公司存量转型项目,不享受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已经在其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获得奖励性资金支持的PPP项目,不再纳入以奖代补政策奖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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