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下午16点30分,深交所、港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联合在深交所举行了签约仪式,签订了深港通《四方协议》。这标志着深港通开通更进一步。
据悉,深交所与联交所以及中国结算与香港结算将分别平均分享因深港通产生的交易及结算费用,一如现时沪港通下各方分享收入的安排。该协议下各项安排的实施须看能否履行条件,包括已获得所有必要批准、实施有关安排所需的所有适用法规已获制订或修订,以及所有相关文件已获签署及生效。
另外,需要在相关交易结算规则和系统准备完成、获得所有相关的监管批准、市场参与者充分调整其业务和技术系统、所有必需的跨境监管执法合作安排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准备就绪后,方可正式启动深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