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成都网约车细则征意见:司机需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6-10-14 15:54: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记者10月14日从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获悉,成都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在成都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为经公安部门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成都籍(川A车牌)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排气量不小于1.6L或1.4T;在成都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具有成都市户籍或者“成都市居住证”。另外,在成都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具有成都市户籍或者“成都市居住证”。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