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水路旅客运输明年起实名制

来源:新华社 作者:赵文君 2016-10-17 20:30:2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记者17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日前发布的《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规定,自2017年1月10日起,我国部分区域水路旅客运输将实行实名制管理。

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赵文君)记者17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日前发布的《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规定,自2017年1月10日起,我国部分区域水路旅客运输将实行实名制管理。

该规定明确,由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或其委托的船票销售单位,凭乘船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销售船票,由港口经营人在乘船人登船前对其进行实名查验,核查船、票、人、证是否相符。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在船舶开航后统计旅客数量并与港口经营人交换信息,以提高实名查验的准确性。

按照规定要求,港口经营人要配备必要查验设施,确保在乘客登船前完成实名查验,确保乘客登船信息准确无误;水路运输企业要在船舶开航后及时分类统计船载乘客数量,与港口经营人交换信息。经调整的售票、验票流程方案,应当尽早对社会公布。

结合水路旅客运输实际情况,实施实名制的范围为60公里以上的省际水路旅客运输(含载货汽车滚装船),同时琼州海峡省际水路旅客运输也实施实名制管理。除上述实施范围外,省内水路旅客运输实施实名制的范围,将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布。

据介绍,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工作,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分别负责指导和督促长江干线、琼州海峡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工作。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