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14个部门联合引发了《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除了将整治的重点集中在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及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3个方面外,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以互助名义变相开展保险业务也是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之一。
11月3日,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监测,目前有的网络互助平台已经开始整改,但仍有部分平台还存在误导宣传、向社会公众承诺责任保障等突出问题。部分网络互助平台以“互助共济”的名义,公开承诺责任保障,公开宣称足额赔付和提取准备金,向公众收取费用并积累资金,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挂钩和比较,发布误导或虚假宣传,有的甚至还宣称有上百万会员,以上行为已涉嫌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不仅会严重误导消费者,承诺赔付难以兑现,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还会因为风控措施不完善,诱发金融风险。
对于下一步的监管措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涉嫌违规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诱导公众产生赔付预期等非法从事保险业务的网络互助平台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坚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对于相关网络互助平台的投资人,也将依法限制甚至禁止其在保险领域投资。对于定位为公益慈善组织的互助平台,应主动明确告知捐助者“捐助是单向的赠予行为,不能预期获得确定的风险保障回报”。对于打着“公益”幌子,实际上非法从事金融保险业务,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一旦发现,将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下一步,保监会将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整治互联网保险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业安全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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