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获批)
据发改委11月1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同意江西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复函指出,同意江西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
复函要求,试点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定价的原则,避免采取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办法,人为降低电价;二是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发电企业通过投资建设专用线路等形式向用户直接供电的,应当符合规划,履行社会责任,按规定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三是坚持节能减排的原则,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不得借机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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