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三五"末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约达750万千瓦)
在1月5日举行的国家能源局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朱明答记者问时表示,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城镇生活垃圾属于可再生能源,垃圾焚烧发电是垃圾处理的一种重要方式,截至2015年底,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约480万千瓦,发电量约250亿千瓦时,年处理垃圾约8000万吨,约占年垃圾产生量的40%。“十三五”期间我们将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根据规划,到“十三五”末期,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约750万千瓦。在做好环保、选址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前提下,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鼓励建设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加快应用现代垃圾焚烧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
垃圾发电是重要的垃圾处理措施,项目选址要符合国家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目前一些地方垃圾发电项目出现了明显的“邻避”效应,甚至出现群体性事件,主要原因是,群众对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及相关的污染物处理技术不了解,产生恐惧心理,对垃圾发电一概排斥;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没有发挥出来、监管不到位,项目公开透明不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存在一定的问题;一些已建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污染物处理不过关,引发群体意见。
据朱明介绍,国务院已部署解决垃圾发电“邻避”效应,环保部牵头,已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要做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强和规范垃圾处理设施选址;督促项目单位采用先进垃圾发电技术及污染物处理技术,做好相关环保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宣传垃圾焚烧发电的科学知识,努力消除群众的认识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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