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建新房售价承诺制度)
日前,南京市公布了价格机制改革工作计划(2017—2018年),明确提出建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承诺制度,加强商品住房价格量化指导,遏制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势头,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计划》提出,2017年和2018年,南京要贯彻“宁十七条”、“宁十条”、“双控”以及“双限”等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遏制南京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势头。强化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指导工作,督促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定市场价格预期。
建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承诺制度,加强商品住房价格量化指导,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严格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要求开发企业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不得在房价之外乱收费,严厉查处虚假折扣、捂盘惜售等价格违规违法行为。
南京市还将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规违法行为。2017年,南京市将建立房地产价格监管信息系统,通过网上申报价格和明码标价,增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2018年,建立新建商品住房网上价格诚信平台,深化开发企业价格诚信建设。
据了解,南京市相关部门已开始执行这一《计划》。公开信息显示,2月14日,南京市物价局领导到玄武区调研,该区汇报的第一个重点就是贯彻落实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南京市价格机制改革工作计划(2017-2018)》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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