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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亮利剑 保监会连发罚单和监管函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7-02-24 15: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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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年亮利剑 保监会连发罚单和监管函)

2月24日下午,保监会分别发出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一张监管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众安保险通过PC官网、手机官网等自有渠道开展商业车险业务过程中,存在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返还合同以外其他利益的行为,累计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赠送各类礼金、礼券4.57万元,涉及保单133笔。

保监会表示,时任众安保险副总经理(分管车险业务)许炜和时任众安保险车险事业部总经理宋玄壁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上述事实有事实确认记录、调查笔录、商业车险日常赠礼统计表复印件、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公司情况说明、相关人员任职文件及岗位职责复印件等证据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保监会决定对众安保险罚款2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监会决定对宋玄壁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许炜警告,并罚款2万元。

监管函显示,经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在《关于报备平安个人呼吸系统特定疾病保险等产品的报告》中报备的个人呼吸系统特定疾病保险,存在销售名称与保险责任不符、产品命名不符合监管要求、未如实进行销售方案登记等问题。

保监会表示,上述问题违反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销售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和《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等相关规定。

为强化保险产品监管、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保监会表示,依据《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要求平安财险:

一、应自接到本监管函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上述产品。

二、应立即进行产品全面自查和认真整改,30日内将自查整改情况报送保监会。

三、应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保监会相关规定开发产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事实上,保监会的“亮剑”行动不止于此。据项俊波本周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所披露的,去年通过深入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万能险业务专项检查等行动,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各类现场检查2800余家次,对612家次机构、820人次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保险机构罚款7836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7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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