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吉宁:2016年PM2.5和PM10年均浓度分别超标34.3%和17.1%)
从环保部获悉,24日,受国务院委托,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就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研究处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作报告。
陈吉宁表示,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84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达标,占24.9%;优良天数比例78.8%,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2.6%;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超标34.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超标17.1%;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均达标。
其中,全国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达标城市同比增加11个。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分别提高4.3、4.0、0.3 个百分点,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7.8%、13.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