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处非办:5月至7月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
针对当前非法集资形势和特点,2017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依法打击、分类处置,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坚持主动作为,打早化小,有序有力整治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披露,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加强基层组织和工作机制建设,确保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提高基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水平。加强和充实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办)的力量,更好地发挥监管、防控地方金融风险的作用,更好地发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切实有效防控非法集资风险。
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督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切实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要管规则、管准入、管行为、管指导,行业主(监)管部门要管合法机构、合法业务,对于非法机构、非法业务也要注重分工配合,实现“穿透式”监管,消除监管真空。着重强化对投资理财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融资类广告的管理,推动加快出台金融类广告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明确金融机构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发布任何融资类广告,力争从源头上铲除非法集资土壤。
积极稳妥做好案件风险处置工作。一是于5月至7月组织各省(区、市)政府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对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担保等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重点领域、主体,开展一次全面风险排查,有效减少存量风险、控制增量风险。二是继续推动重大案件处置工作,督促指导主办地政府继续履行好主体责任,协调督促各地进一步发挥好配合作用,妥善做好案件审判、资产处置、资金清退等各项工作,稳妥有序化解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三是指导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实施重点案件和重大风险台账式管理,成立专责小组,制定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时间进度表、责任人、责任单位,稳妥推进重大风险、重大案件处置进程。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抓重点业态、重点机构,聚焦工作重心,矩阵式排列重点工作任务。
持续加大监测预警力度。督促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推广完善大数据监测、社会化网格管理监测等机制,进一步开展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动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加大对本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强化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分析。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着力解决跨区域风险监测防范,做好全国性重大风险的分析研判和预警提示。
深入做好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于今年5月组织全国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充分整合利用各类宣传资源,集中开展一系列层次高、影响大的宣传活动,营造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的浩大声势。二是于7月至9月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对各类载体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查处违法犯罪线索,净化市场环境。三是推广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加大在中央媒体、地方媒体、新媒体等投放力度,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研究制作新题材公益广告,强化针对农村地区和中老年群体的宣传教育。
全力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出台《条例》是强化行政处置、推动关口前移、遏制增量风险、化解存量风险的关键。全力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积极开展论证调研,抓紧修改完善,力争尽快出台,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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