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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傅自应:五方面深化中国中东欧“16+1”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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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商务部傅自应:五方面深化中国中东欧“16+1”合作)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傅自应9日在宁波出席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发展论坛时表示,中方愿与中东欧各国携手努力不断深化“16+1”合作,丰富“一带一路”建设成果,造福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人民。

为此,傅自应给出五点建议,其中包括:加强发展战略对接、夯实交流合作平台、扩大贸易投资规模、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发挥金融支撑作用。

他表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济互补性强,在扩大双边贸易和双向投资方面合作空间和潜力很大。双方应加强在检疫检验、电子商务、中小企业、跨境物流等方面的合作,扩大中东欧国家产品对华出口,培育双方贸易新的增长点。同时,中方鼓励企业赴中东欧国家开展投资并购,进驻既有工业园区或共建新的经济技术园区。希望中东欧各国继续给予相关政策优惠并充分利用宁波博览会等平台加强宣传推介。中方也欢迎更多中东欧国家企业来华投资兴业,共享发展机遇。

傅自应还表示,应在明确合作重点领域和项目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实施。中方支持中国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承包工程等形式参与中东欧地区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电站、电网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投资和运营,希望相关国家在工程招投标、工作许可等方面提供必要便利。中方将继续督促中国有关企业加强与当地合作伙伴的沟通协调,认真实施好在波兰、匈牙利、塞尔维亚、马其顿、黑山等国的电力、公路、园区等合作项目,打造精品工程,树立合作典范。

此外,经贸合作离不开金融业的参与和支持。中方将继续推动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双方投资和项目合作提供金融支撑。欢迎中东欧国家积极参与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中东欧金融控股公司等投融资平台建设,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双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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